常宁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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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是主管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市委直属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档案馆、业务指导股、法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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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长:尹松林
·副局长:刘社文
·副局长:尹 平
·纪检组长:方富贵
·工会主席: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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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档案馆
·业务指导股
·法制股
档案开放利用制度

档案开放利用制度 

    1.根据《档案法》规定: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应当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

    2.凡我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均可查阅已开放档案;

    3.凡港、澳、台同胞持有侨务办公室及档案行政部门的介绍信,外国人持有外事机构的介绍信,均可利用已开放的档案;

    4.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利用本馆末开放的档案,秘密及以上的档案须经局(馆)长同意,无密级的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方可查阅;

    5.利用者须先出示证明,填写《查阅登记》后,方可查阅已开放的档案;

    6.本馆档案一律不外借,利用者可在指定地点阅读档案,严禁在档案上涂抹、勾画、折裁、抽取,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

    7.利用者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法》、《保密法》的规定,未经本馆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发布日期:2008-6-9 9:19:16
常宁市档案局
主办:常宁市档案局 协办:常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技术支持:长沙维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