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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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班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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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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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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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投资股 |
研究提出全市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意见,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全社会固定投资的运行;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编制建设计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权限,审核、审批、会签、登记、备案和申报基本建设项目;指导、监督政策性金融的使用方向;组织编制和管理全市重点项目库。 编制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国土调整、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有关工作,参与编制环境和水资源平衡规划;参与编制土地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 负责对国家、省、衡阳市出资和本市政策配套资金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及工程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价进行监督;接待受理重大建设项目违规问题举报;建设项目审批和上报文件的会签。负责提出和实施稽查工作计划,负责稽察意见和信息的综合处理及通报反馈工作;研究制订稽察工作规章和有关政策法规;协调上级部门派出的稽察特派员,搞好重大项目稽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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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11-26 15:3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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