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概况
领导班子
·局长:彭新霖 主
·副局长:陈陶明 分管机关
·副局长:廖声军
·工会主席:伍义生
机构设置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到市墙改办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按建筑面积6.9元/m2的标准缴纳)和到市散装水泥办缴纳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按建筑面积2元/m2的标准缴纳)。
发布日期:2007-10-27 16: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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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常宁市工业经济发展局 协办:常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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