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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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宁市建筑工程管理局为全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为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60人,内设办公室,建筑市场管理股,建设经济管理股,财务、劳保管理股,建筑工程管理股,稽查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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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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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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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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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一、许可事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二、许可对象:工程建设业主单位 三、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四、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1、建设工程项目计划批文(开发项目应提交开发单位资质证明及开发许可证); 2、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勘察报告; 5、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设计文件; 6、施工图审查报告、审查备案意见书; 7、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监理合同; 8、中标通知书; 9、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经有权部门鉴证的施工合同; 10、工程质量、安全受监手续; 11、劳保基金缴纳凭据。 五、办理程序: 1、领取施工许可申报表,填表并收集相关资料; 2、递交施工许可申报表和相关资料; 3、受理、审查相关资料; 4、审查批准、颁发施工许可证。 六、办理时限:15日。 七、收费标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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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10-29 11: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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