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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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宁市建筑工程管理局为全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为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60人,内设办公室,建筑市场管理股,建设经济管理股,财务、劳保管理股,建筑工程管理股,稽查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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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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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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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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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一、办理部门:工程股 7245047 二、办理对象:建设单位 三、申报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湘质监统编备2002-1); 2、计划立项批文、国土使用证、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备案意见书; 4、施工许可证;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湘质监统编备2002-2); 6、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湘质监统编施2002-1); 7、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8、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9、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0、监理单位(湘质监统编备2002-3); 11、施工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湘质监统编备2002-34); 12、专家验收组验收意见; 13、质量缺陷、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报告及验收记录; 1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湘质监统编监2002-7); 15、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定备案书; 16、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7、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8、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9、城建档案合格证; 20、工程质量保修书(湘质监统编备2002-6); 21、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修书》(湘质监统编备2002-7)、《住宅使用说明书》(湘质监统编备2002-8); 22、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其它文件(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情况等); 23、甩项工程及手续; 24、单位工程主要材料用量清单及见证取样试验报告汇总表; 25、混凝土、砂浆试块试验报告汇总表(湘质监统编施2002-40); 26、结构混凝土度试块强度评定验收记录(湘质监统编施2002-42); 27、砌体砂浆试块强度评定验收记录(湘质监统编施2002-43); 28、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湘质监统编施2002-4); 29、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湘质监统编施2002-2); 30、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湘质监统编施2002-3)及资料; 31、工程竣工图。 四、办理程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业主送备案资料至市建工局备案办公室; 2、备案办公室签收备案资料,在备案表上加盖“常宁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收讫专用章”,并对备案文件进行审核; 3、对工程实体进行复查,若无改变使用功能和破坏结构安全等情况,备案经办人、备案负责人审核后在备案表上签字; 4、备案资料归档。 五、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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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10-29 11:2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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