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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植物检疫
证书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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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运产地属于本市辖区内的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应提交有效的《产地检疫合格证书》。
2、从外省外地调入的需再次调运的同批次森林植物及其产吕的,应提交原《植物检疫证书》凭证。
3、从国外进口的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再次调运出省的,应提交批准进口的原检疫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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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
2、受理
3、初审
4、实地勘察
5、复审
6、决定
7、告知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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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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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森林植物检疫费
①苗木
调运检疫 货值0.8%
产地检疫 货值0.4%
②林木种子 货值
调运检疫 货值0.2%
产地检疫 货值0.1%
③木材调运检疫 货值0.2%
④药材 货值
调运检疫 货值0.5%
产地检疫 货值0.3%
⑤果品 货值
调运检疫 货值0.1%
产地检疫 货值0.05%
⑥竹类及其产品 货值
调运检疫 货值0.2%
⑦盆景 货值
调运检疫 货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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