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宁市民政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有: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建设、地名管理与行政区划、民间组织管理、社会福利、婚姻登记、老龄、殡葬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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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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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救济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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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济股
一、负责贯彻落实救灾救济工作法规、规章及政策。
二、组织协调救灾工作。
三、核查、统计、发布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
四、管理、拨发救灾款物,接收并分配国内外捐赠的救灾款物。
五、组织开展救灾募捐和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
六、指导农村敬老院的改扩建工作。
七、负责全市城乡临时救济工作。
股长:李盛青
电话:0734-722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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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3-7 15:3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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