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定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去向。
二、制定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计划。
三、代表政府接收安置军队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各项待遇。
五、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
所长:占带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