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市农机局10个监理员在鞭炮声中走进了市公安交警大队,至此,我市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基本结束。这是2007年以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衡阳市政府和常宁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多次协调和调度,由人事、编委、财政、公安、农办、农机等几个部门共同配合,得到了政法委、组织部和劳动局的支持,将农机安全事故处理职能与576台低速载货汽车、145台三轮汽车和1760个驾驶人的档案等管理职能由农机局移交给了公安交警大队,同时从市农机局调10个监理员到公安交警大队,顺利完成了职能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