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概况
常宁市人事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人事管理办法,研究拟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对全市人事工作进行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综合管理权是公务员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领导班子
·局长:李启佑
·党组书记:詹先辉 负责
·副局长:刘青柏 分
·副局长:刘志家 分
·副局长:肖复昌
·副局长:滕辉
·工会主席:邱声豪
机构设置
办事指南
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考试级别:
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土建工程初级资格、土建工程中级资格。
二、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
1、专业设置:初、中级均设置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给水排水、供热通风等七个专业。
2、考试科目:
报考初、中级资格,均设置下列考试科目:
1)建筑工程和工程造价专业设置专业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三个考试科目。
2)其他五个专业设置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务三个考试科目。
3)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参考科目总分达到规定标准即为合格。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006年起,凡是报考建筑工程和工程造价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建筑企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考试通过人员可同时颁发相应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相应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最多只能报四大员(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
三、报考条件:
1、初级报考条件:高中以上学历,从事土建类工作一年以上。
2、中级报考条件:
1)获得土建类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土建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高中、中专、技校毕业或取得非土建类专业学历的人员,从事图阿健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发布日期:2007-10-27 17: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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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常宁市人事局 协办:常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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