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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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相关法规
1、2006年11月1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第9次部务会讨论通过,2007年1月1日施行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2、商务部2006年第24号令《原油市场管理办法》。
3、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4、2006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
5、国务院颁发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人大《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6、国务院307号令《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7-11-15 12:25:53
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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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商务局是根据市编发[2005]9号文件,撤销原常宁市商业贸易发展局而组建的,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之一。本局内设办公室、政工保卫股、商贸管理股和蔬菜生产管理办公室。
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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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李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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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刘玉湘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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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胡铁军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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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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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保卫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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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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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生产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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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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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常宁市商务局 协办:常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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