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应急管理专题网
常宁市应急管理现场宣传点实施方案

 

    一、主办单位:常宁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商贸局、市粮食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计生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煤炭局、市安监局、市公路局、市物价局、市畜牧局、市移民局、市房产局、市广电局、市旅游局、市电信局、市信用联社、市乡企局、市电力局、市建工局、市药监局、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地震局

四、活动时间2008526日上午9:0012:00

五、活动地点:市东风广场

六、出席领导:四大家有关领导

七、活动现场总调度:李东徽

八、活动内容

1、市政府领导发表现场讲话;

2、发放宣传资料;

3、开展宣传咨询;

4、布置宣传牌宣传;

5、悬挂宣传横幅。

九、活动安排

1、活动场地的布置:①布置充气拱门1个;②悬挂氢气球4个;③宣传横幅8条;④设置收缩遮荫棚20个;⑤安排桌椅20套,并在每个咨询桌面上配放咨询牌;⑥宣传牌10块。

2、现场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摄影由常宁政府门户网站、常宁电视台、常宁报负责。

3、宣传资料5000份,由市应急办负责提供。

4、宣传挂图10套,由市应急办提供,安排专人负责张贴。

5、开展宣传咨询,由各协办单位负责,每个协办单位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在指定的遮荫棚内接受群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咨询。

6、现场医疗急救由市卫生局安排若干名医务人员;现场治安秩序由市公安局安排至少2名干警维持。

7、临时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和现场车辆的停放由市交警大队负责。

十、活动要求

1、市政府办工作人员8:00时前到东风广场集中,统一安

2

排布置场地。

2、公安干警和交警在8:30时前到现场维护秩序。

3、各协办单位工作人员8:30时前到现场。

4、医护人员8:50时前到位。

5、各单位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群众咨询,自觉维护现场卫生,不得随意离开咨询点和提早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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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安排表

 

活动内容

责任单位

5268:30-

12:00

市政府在东风广场设立应急知识现场宣传点

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商贸局、市粮食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计生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煤炭局、市安监局、市公路局、市物价局、市畜牧局、市移民局、市房产局、市广电局、市旅游局、市电信局、市信用联社、市乡企局、市电力局、市建工局、市药监局、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地震局

526-6月1

在各社区、乡村、企业采取设立宣传展板、利用电子屏幕、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自主开展丰富多彩的应急知识宣传活动

各乡镇和社区、企业、乡村等基层单位

526-6月1

《常宁报》刊载应急知识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内容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市新闻办、常宁报

常宁电视台、常宁有线电视台每日在黄金时段播发应急常识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内容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市新闻办、常宁电视台、常宁有线电视台

526-6月1

举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知识专题讲座,不少于5

市民政局、水利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气象局、地震局

举办事故灾难应急管理知识专题讲座,不少于5

市安监局、经发局、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局、质监局、旅游局、煤炭局

举办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知识专题讲座,不少于5

市卫生局、药监局

举办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知识专题讲座,不少于5

市公安局、民宗局、信访局、银监局

重点深入学校举办应急常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知识讲座和培训,不少于10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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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5-23 10:5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