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常宁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商贸局、市粮食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计生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煤炭局、市安监局、市公路局、市物价局、市畜牧局、市移民局、市房产局、市广电局、市旅游局、市电信局、市信用联社、市乡企局、市电力局、市建工局、市药监局、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地震局。
四、活动时间:2008年5月26日上午9:00-12:00
五、活动地点:市东风广场
六、出席领导:四大家有关领导
七、活动现场总调度:李东徽
八、活动内容
1、市政府领导发表现场讲话;
2、发放宣传资料;
3、开展宣传咨询;
4、布置宣传牌宣传;
5、悬挂宣传横幅。
九、活动安排
1、活动场地的布置:①布置充气拱门1个;②悬挂氢气球4个;③宣传横幅8条;④设置收缩遮荫棚20个;⑤安排桌椅20套,并在每个咨询桌面上配放咨询牌;⑥宣传牌10块。
2、现场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摄影由常宁政府门户网站、常宁电视台、常宁报负责。
3、宣传资料5000份,由市应急办负责提供。
4、宣传挂图10套,由市应急办提供,安排专人负责张贴。
5、开展宣传咨询,由各协办单位负责,每个协办单位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在指定的遮荫棚内接受群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咨询。
6、现场医疗急救由市卫生局安排若干名医务人员;现场治安秩序由市公安局安排至少2名干警维持。
7、临时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和现场车辆的停放由市交警大队负责。
十、活动要求
1、市政府办工作人员8:00时前到东风广场集中,统一安
―2―
排布置场地。
2、公安干警和交警在8:30时前到现场维护秩序。
3、各协办单位工作人员8:30时前到现场。
4、医护人员8:50时前到位。
5、各单位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群众咨询,自觉维护现场卫生,不得随意离开咨询点和提早退场。
―3―
常宁市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安排表
|
时 间
|
活动内容
|
责任单位
|
|
5月26日8:30-
12:00
|
市政府在东风广场设立应急知识现场宣传点
|
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商贸局、市粮食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计生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煤炭局、市安监局、市公路局、市物价局、市畜牧局、市移民局、市房产局、市广电局、市旅游局、市电信局、市信用联社、市乡企局、市电力局、市建工局、市药监局、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地震局
|
|
5月26日-6月1日
|
在各社区、乡村、企业采取设立宣传展板、利用电子屏幕、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自主开展丰富多彩的应急知识宣传活动
|
各乡镇和社区、企业、乡村等基层单位
|
|
5月26日-6月1日
|
《常宁报》刊载应急知识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内容
|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市新闻办、常宁报
|
|
常宁电视台、常宁有线电视台每日在黄金时段播发应急常识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内容
|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市新闻办、常宁电视台、常宁有线电视台
|
|
5月26日-6月1日
|
举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知识专题讲座,不少于5次
|
市民政局、水利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气象局、地震局
|
|
举办事故灾难应急管理知识专题讲座,不少于5次
|
市安监局、经发局、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局、质监局、旅游局、煤炭局
|
|
举办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知识专题讲座,不少于5次
|
市卫生局、药监局
|
|
举办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知识专题讲座,不少于5次
|
市公安局、民宗局、信访局、银监局
|
|
重点深入学校举办应急常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知识讲座和培训,不少于10次
|
市教育局
|
―4―